面试和试教
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报名现场参加面试和试教。
面试:通过交谈、提问等方式,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仪表、仪态、行为、举止、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运用教育学、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试教:重点测评应聘者的教学设计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。
面试和试教总分为200分,每项各100分。